同志们:
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,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任务,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,强化措施,加大力度,早作安排,主动应对,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。刚才,我们隆重表彰了一批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,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,创造性地搞好森林防火工作;翟桂福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的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,经验总结得准,问题分析得透,我完全同意;3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,讲得很好,关键是抓好落实。下面,根据市政府研究的意见,我讲三个问题。
一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死
盛世兴林,防火为先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保持社会的安全稳定,如果火灾频发,没有安全,就谈不上和谐。最近,烟台荣获世界银行颁布的中国投资环境“金牌城市”称号,一个很重要的方面,就是我市生态质量好,发展环境优,这与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密不可分。但是,大家一定要牢记“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,一根火柴可毁千万棵大树”的道理。如果森林火灾防范不力,就极有可能使我们长期奋斗换来的绿化成果毁于一旦,势必会影响全市“又好又快、赶超发展、走在前面”的工作大局。因此,能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,是对我们各级领导是否具备政治敏锐性、高度责任感的考验,是对我们驾驭复杂局面能力、应对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考验,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林业部门的同志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头脑清醒,准确把握,切实统一思想认识,坚决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这场攻坚战。
目前,综合各种因素,今冬明春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形势非常严峻,任务非常艰巨。一是气候条件不利。今年秋季以来,持续高温干旱,入冬后旱情仍在发展,林内灌草茂密,可燃物载量大,极易诱发森林火灾。二是森林防火范围越来越大。“十五”期间全市新增林地面积110万亩,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340万亩,较“九五”末增加50万亩。这些中幼林,林内灌高草厚,极易发生火灾。三是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。随着经济和生态旅游的发展,进入林内从事生产经营和旅游休闲的人员不断增加,各种生产、生活用火点多面广,防范难度越来越大。四是森林防火工作中责任制落实、基础设施建设、资金投入等方面,与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,控制重大森林火灾的能力还比较弱。对于这种严峻形势,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清醒认识,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,立足讲政治、保稳定的大局,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极大艰巨性,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,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突出位置,抓紧抓好抓出成效。
二、抓住关键环节,强化措施落实,切实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
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总的要求是,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、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坚持以人为本,坚持资源环境优先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积极消灭”的方针,逐步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、管理工作规范化、队伍建设专业化和扑救指挥科学化,努力控制一般森林火灾,坚决杜绝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,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.5‰,为绿色烟台和平安烟台建设做出新的贡献。
(一)坚持关口前移,进一步落实好预防措施,不断提高防火预警能力。森林火灾突发性强,破坏力大,处置困难,一旦发生,都很难对付,必须把功夫下在“防”字上,尤其要关口前移,创新林火管理模式,把宣传教育、野外用火管理、林内可燃物管理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,才是主动应对,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发生。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。管火先管人,教育是基础。在宣传形式上,各地要结合实际,丰富宣传内容,创新宣传形式,突出防火法规教育、典型案例教育,做到丰富多彩、喜闻乐见。在宣传时效上,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彻防火期的始终,突出 “三节”(元宵节、清明节、五一节)关键时段,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重点时段集中宣传有机结合,做到环环相扣、全年贯通。在宣传力度上,要动员一切可能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,提高宣传覆盖面,做到铺天盖地、家喻户晓,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,营造“森林防火、人人有责”的社会氛围。二是重视林内可燃物管理。对林区坟地、森林旅游区通道、林缘责任田、林内地边地堰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,要组织人员进行清理,减少可燃物载量,降低林火发生概率。三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。要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,运用卫星遥感、视频监控、检查了望台(站)、地面巡护、野外稽查等多种措施,形成全方位、立体式的林火监控网络。要强化野外巡逻检查,对烧地边地堰、上坟烧纸、野外吸烟、野炊、玩火等违法用火依法惩处,做到“见烟就查,违章就罚”。特别是“三节”关键时期,对重点林区、重点部位和智障人员要专人负责,严防死守,不留死角和空白。同时,要警惕坏人故意纵火,及时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,综合治理野外违法用火,把林火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(二)突出工作重点,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,不断提高防火处置能力。各级要继续加强专业力量建设,完善应急预案,加强指挥决策系统建设,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。一是做好扑火预案准备。要从实际需要出发,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,提高可操作性。各级指挥部每年都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,使有关领导、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,熟练工作程序,熟记自身职责,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扑救工作。要抓好各级森林防火指挥员、森林消防队队长和扑火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,提高组织指挥、扑火技能和安全自救能力。今明两年,要按照分级培训的规定,对重点岗位人员全部轮训一遍。二是做好队伍准备。各级要参照国家、省公益林管理办法,尽快落实现有75万亩地方公益林的资金补助政策,并按照每500-1000亩公益林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配足配齐专业护林队伍。市县两级要配置森林防火指挥员,建立健全市、县、乡三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,加强装备,严格训练,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扑火灭火技能。防火戒严期,县乡两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要集中食宿,昼夜值班备勤,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情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各级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,靠前指挥,重兵出击,科学扑救。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,清守火场的任务可以交给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。要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,严防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,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。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,要按照“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,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,火灾隐患整治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,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”的“四不放过”要求,组织力量及时查处,公开曝光,以儆效尤。三是做好物资保障准备。各地要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,落实后勤保障措施,提高应急救援能力,绝不能出现发生林火仓促上阵,现抓一把,关键时刻四处求援,贻误战机,致使小火酿成大灾。
(三)牢牢抓住根本,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,不断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保障能力。基础设施建设是做好森林防火保障工作的根本,各级要切实加大投入,不断提高基础建设水平。防火投入要实行政府投入和森林经营单位投入相结合、森林受益单位合理承担的办法,固定渠道,固定基数,逐年增加,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长效机制,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与当地国民经济和林业建设同步发展。要认真执行山东省森林防火“十一五”建设规划,抓好“四网两化”(即预测预报网、观察了望网、通讯指挥网、林火隔离网;扑火队伍专业化、扑火装备机具化)建设。市级以上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,要实行项目管理、重点扶持的办法,主要用于市、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,市、县、乡三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,森林防火卫星通讯系统,以及自然阻隔和工程阻隔为主、生物隔离带为辅的林火阻隔系统建设。新开发建设的森林旅游景区,必须坚持旅游开发和防火设施建设同步规划、同步设计、同步建设,同步验收。对现有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,要加强维护保养,提高设备完好率,保证防火期内正常使用。
三、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责任,确保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安全
经验表明,确保森林防火安全,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是关键。只有各级领导真正重视了,责任制真正落实了,防火措施才会真正落实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、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,严格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,切实抓好四个层面责任的落实。
(一)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。各级要按照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》的规定,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,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,林业局长是具体责任人。要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“五条标准”的要求,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,把森林防火责任层层分解,真正落实到山头、地块、人头,真正抓细、抓实、抓好。要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,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。要尽快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,对工作得力、成绩显著的,要给予表彰奖励;对领导失职、责任制不落实、造成重大损失的,严肃追究责任。当前,各级党委正处在换届时期,有的涉及到政府班子,森林防火一天都不能断档。现在分管的同志,在位一天,负责一天,调整后移交工作第一项先移交这项工作,坚决防止领导缺位、工作出现空挡。
(二)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。各级林业局是森林防火行业的主管部门,要认真履行监督监管职能,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,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。要加强各级防火办建设,配备专职工作人员,确保组织协调、监督指导、调度处置等工作职能到位,使其真正发挥好森林防火参谋部、指挥所的作用。
(三)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。要充分发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作用,各成员单位都要划定职责范围,划定责任区,签订责任状。发展改革、财政部门要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的保障工作,宣传、教育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全社会和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,公安部门要做好火灾刑事案件侦破和火灾现场交通管理等工作。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分工,密切配合,通力协作,把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,共同负起森林防火工作责任。
(四)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。根据《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各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明确法人代表是林地防火的第一责任人。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,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,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,积极开展专项整治,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。
同志们,森林防火,责任重大。各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把冬春森林防火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突出任务,真正放在心上、抓在手上,一时一刻也不放松,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,为建设绿色烟台、平安烟台做出应有贡献。